没办法,谁叫我喜欢他(有放心入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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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欢周末的雨天,讨厌工作日的雨天。 南城冬季的雨总是淅淅沥沥,一下就是好几天,弄得整个城市到处都湿漉漉,潮乎乎。 靠在车窗上,无意间看见路边的那家店,我叫停司机。 拒绝司机想帮我的提议,接过雨伞下车。 时灼喜欢吃板栗,所以每次看到有卖板栗的店,我总是忍不住买上一点,这是一家网红店,即使是在下雨,排队的人也有不少。 雨滴砸在地上,崩裂开来,最后浸透我的裤脚,看吧,最讨厌工作日下雨。 店员很热情,把板栗递给我的时候带着灿烂的笑。 开心的人总是那么多。 回到家时,怀里的板栗透过几层衣服也将我胸前的皮肤烫红了,不过这不算什么。 时灼在家,他坐在沙发上,看见我回来了也没有迎接我,我也理解,毕竟谁会对强迫自己的人有好脸色呢? 作为时灼的金主,我不仅没有金主的尊严,还得好声好气地哄着他,谁叫我就是喜欢他。 当初南大邀请我去校友会演讲,我对作为志愿者的他一见钟情,活了二十几年,我竟然才知道我皮囊下竟然是一副老色批的灵魂。 我们的故事很老套,我围追堵截,软硬兼施,终于把南大校草收为金丝雀。 但和烂俗不同的是,他不爱我,但我稀罕他。 不过没关系,就算他的心不在我这,人在我这就成。 “路上看到顺手买的。”我把板栗递给他,语气带这些邀功的意味。